关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核实清理的通告
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四章第五十六条“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的规定,我行将对符合条件的单位结算账户启动销户清理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1年(含)以上未主动发生金融交易且未拖欠我行债务的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含睡眠户、无主户)。
(二)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账户。
以下账户不列入清理范围:未结清贷款关联还款账户、股金(分红)账户、冻结账户、有特殊签约业务的账户等。
二、清理安排
我行现对账户销户事项进行为期30天的通告,如您的账户在上述清理范围内(详见附件清单),请于2024年2月20日前携带相关账户资料至开户网点办理账户激活或销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同您已知悉并同意我行的清理工作,我行将按照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其作销户清理处理,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销户后不再提供账户恢复服务。
三、风险提示
清理期间,我行不会以短信或电话方式要求客户登录非官方平台或链接,不会要求客户提供密码、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客户进行非柜面转账、转出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
如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或需了解账户情况,可前往开户网点或致电我行营业网点咨询(请在我行公众号点击“好德金融”-“服务网点”获取网点相关信息)。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特此通告。
广东英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