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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的通告
2023-01-19

关于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的通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以下简称《通知》)《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 <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广东英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实现函证业务集中化处理,并自12月13日起可通过数字函证平台办理收函和回函业务。现将具体内容报告如下

一、指定集中受理部门

我行指定会计结算部负责受理银行函证业务,目前支持办理纸质函证或电子函证

受理机构广东英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结算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英德市英州大道64

联系电话:0763-2281565

邮政编码:513000

二、函证方式

客户办理函证业务可以选择电子函证或纸质函证方式:纸质函证来函可使用邮寄或跟函方式送达,纸质函证采用人工纸质方式进行回函;电子函证应通过数字函证系统发起申请,经被审计单位分别采用电子和纸质授权后,我行采用电子方式进行回函。

三、业务受理要求

(一)纸质函证

1.《银行询证函》须采用《操作指引》要求的格式,并注明被委托审计机构的具体名称和联系方式。

2.询证函须由被审计单位加盖预留银行的签章,骑缝章需与加盖在询证函上的预留签章保持一致。函证同一个企业多个账户,且账户预留银行签章不同的,若其中一个账户为授权扣款账户,询证函应当加盖授权扣款账户的预留银行签章。

3.因企业账户注销或其他原因不能从授权账户扣收函证服务费的,被委托审计机构应当配合我行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并支付函证服务费用。

4.被委托审计机构采取跟函方式询证的,应同时提交被委托审计机构出具的授权书(介绍信)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授权书(介绍信)应包含被审计单位、函证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办理事项、有效期限等信息并加盖被委托审计机构公章。

(二)电子函证

1.采用电子函证方式申请函证业务,被审计单位应先申请开通企业网银的电子函证功能。

2.被委托审计机构应通过数字函证系统发起函证业务申请。

3.被审计单位在收到我行的短信通知后,应通过企业网银进行授权,登录企业网银路径:账户管理-数字化函证查询,进行电子授权,并寄送纸质业务函证授权书到我行集中办理部门。

4.被委托审计机构通过数字函证系统查收函证结果。

(三)其他说明

“银行询证函”格式应符合《操作指引》相关规定,对于未满足《操作指引》及我行发布的银行询证函受理要求的来函,自我行联系被委托审计机构起3个工作日内未补充相关材料的,或客户指定付费账户无法成功扣划回函服务费用且被委托审计机构未按要求协助客户缴纳服务费用的,我行将对来函予以退还。

四、收费标准

银行函证业务手续费根据我行向当地发展和改革局报备的服务价目表的收费标准为200元/份,服务价格发生变化时以我行最新公示的收费标准为准。

特此报告。

 

附件询证函业务委托授权书

 

广东英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119